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9號(關于利比里亞籍船舶適用船舶噸稅優惠稅率的公告)
信息來源:山東陸港 ‖ 發布時間:2016/3/13 15:04:26 ‖ 查看:2 次 ‖ 【雙擊自動滾屏】
【法規類型】海關規范性文件 | 【內容類別】關稅征收管理類 | 【文 號】總署公告〔2016 〕9號 | 【發文機關】海關總署 | 【發布日期】2016-2-6 | 【生效日期】2016-2-14 | 【效 力】[有效] | 【效力說明】 |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暫行條例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利比里亞共和國政府海運協定》的相關規定,自2016年2月14日起,對利比里亞共和國籍的應稅船舶適用船舶噸稅優惠稅率,實施期限為3年。 特此公告。 海關總署 2016年2月6日 返回山東陸港網首頁>> 責任編輯:傳奇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