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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9號(關于利比里亞籍船舶適用船舶噸稅優惠稅率的公告)
信息來源:山東陸港  ‖  發布時間:2016/3/13 15:04:26  ‖  查看:2 次  ‖  【雙擊自動滾屏】
【法規類型】海關規范性文件【內容類別】關稅征收管理類
【文  號】總署公告〔2016 〕9號【發文機關】海關總署
【發布日期】2016-2-6【生效日期】2016-2-14
【效  力】[有效]
【效力說明】

      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暫行條例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利比里亞共和國政府海運協定》的相關規定,自2016年2月14日起,對利比里亞共和國籍的應稅船舶適用船舶噸稅優惠稅率,實施期限為3年。
        特此公告。

海關總署
2016年2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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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傳奇


     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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