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12號(關于發布2016年商品歸類行政裁定的公告)
信息來源:山東陸港 ‖ 發布時間:2016/3/3 9:53:44 ‖ 查看:2 次 ‖ 【雙擊自動滾屏】
【法規類型】海關規范性文件 | 【內容類別】進出口貨物監管類 | 【文 號】總署公告〔2016〕12 號 | 【發文機關】海關總署 | 【發布日期】2016-2-29 | 【生效日期】2016-3-1 | 【效 力】[有效] | 【效力說明】 |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裁定管理暫行辦法》(海關總署令第92號)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》(海關總署令第158號),海關受理了奧林巴斯(上海)有限公司提交的商品名稱為“工業視頻內窺鏡”、上海上實外聯發進出口有限公司提交的商品名稱為“表殼及腕帶連接件”、“現代風扣式卡扣(A面及B面)”、“經典扣式卡扣(卡針和帶扣)”共四項商品歸類行政裁定申請,F將相關商品的歸類行政裁定予以公布(詳見附件)。 本公告自2016年3月1日起執行。 海關作出的行政裁定所依據的法律、行政法規及規章中的相關規定發生變化,影響行政裁定效力的,原行政裁定自動失效。 特此公告。 附件:2016年商品歸類行政裁定
海關總署 2016年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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