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務部 海關總署聯合公告2015年第77號(關于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的公告)
信息來源:山東陸港 ‖ 發布時間:2016/2/25 10:43:31 ‖ 查看:2 次 ‖ 【雙擊自動滾屏】
【法規類型】其他部委文件 【內容類別】進出口貨物監管類 【文 號】商務部公告〔2015〕77 號 【發文機關】商務部 海關總署 【發布日期】2015-12-31 【生效日期】2016-1-1 【效 力】[有效] 【效力說明】
根據《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》(商務部 海關總署令2005年第29號)和2016年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》,商務部和海關總署對《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》進行了調整,現將調整后的《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》(見附件)予以公布。
進口放射性同位素需按《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》和《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》有關規定,報環境保護部審批后,在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申領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。進口經營者持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進口手續。
本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,商務部、海關總署2015年第21號公告公布的《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》同時廢止。
附件: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-1.docx 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-2.docx
商務部 海關總署 2015年12月31日 返回山東陸港網首頁>> 責任編輯:傳奇
|